涉助炒房客詐貸2億 9銀行人員交保、1限制住居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22日電)金姓女子涉嫌向銀行詐貸2億餘元,部分犯行已判刑定讞。台北地檢署懷疑有銀行人員涉案,昨天指揮調查局約談10名銀行人員,經漏夜偵訊,今天凌晨諭令9人交保、1人限制住居。

檢調獲報,金女涉嫌向地政士借牌,偽造人頭申貸人的任職公司、所得資料、所得單據、買賣契約(AB約,即A、B兩種不同成交價的房屋買賣契約書)等資料,以人頭名義向多家銀行詐貸,藉此以低成本炒房牟利。

檢調追查,金女從民國100年至105年間,涉嫌以11筆不動產標的,向4家銀行詐貸約新台幣2億餘元,經銀行內部稽核而曝光。金女涉犯銀行法案件,去年已部分判刑確定。

檢調懷疑有銀行人員涉案,北檢昨天指揮調查局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兵分11路搜索,並約談10名銀行行員、襄理到案,經漏夜複訊,今天凌晨諭令9人分別以5萬元至2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1人請回並限制住居。(編輯:張雅淨)1120222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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