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林務局組長涉收賄無罪確定 收伴手禮仍判休職1年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27日電)林務局徐姓前組長涉「離島造林弊案」,法院二審判7年4月,公懲會判撤職。徐男刑事最後獲判無罪確定,對懲戒案提起再審之訴。懲戒法院認為徐男收受廠商禮盒,判決休職1年。

判決指出,徐男原任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造林生產組組長,民國100年間爆發離島造林弊案,包括徐男等林務局官員被控接受廠商招待喝花酒,並收取賄款。徐男一、二審被依貪污治罪條例判處7年8月、7年4月徒刑。

監察院將徐男等人彈劾並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已改制懲戒法院),公懲會議決徐男撤職並停止任用1年確定。

刑事部分,徐男不服判決,提起上訴,金門高分院更二審認為證據不足,改判徐男無罪。最高法院駁回檢方上訴,全案確定。徐男隨後以刑事確定判決已變更為由,對懲戒案提起再審之訴。

懲戒法院審理時,發現徐男曾收受廠商餽贈市價新台幣1200元的茶葉禮盒,事後未依相關規定辦理簽報及知會,損害政府機關的形象及信譽甚鉅,判決徐男休職1年。全案可上訴。(編輯:張銘坤)1120227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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