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貓被收編活不1天 男因牠便溺關籠悶死遭判刑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管瑞平苗栗縣13日電)苗栗縣羅姓男子在路邊抓1隻流浪貓回家,因貓咪便溺,竟將牠關進籠子沖水,再以棉被覆蓋籠子用吹風機吹,導致貓窒息死亡,事後丟棄草叢;羅男經查獲被依違反動保法判刑。

根據苗栗地方法院判決內容,34歲羅姓男子因違反動物保護法,經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拘役40天,併科罰金新台幣2萬元,並應向指定公益機構或團體提供80小時義務勞務,拘役如易科罰金,罰金如易服勞役,均以1000元折算1日。緩刑2年。

苗栗地檢署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指出,羅男於去年8月6日深夜11時許,在竹南鎮住處附近抓1隻橘白色的貓回家,隔天凌晨5時許,因貓咪在屋內便溺,男子先將貓關進籠子沖水,又將棉被蓋於籠子外,用吹風機吹,導致貓咪窒息死亡。

羅男事後將貓咪屍體裝入紙箱,丟棄在竹南鎮隆頂街與苗2線路口往北50公尺處路旁草叢內,民眾路過發現後通報動物保護協會成員並報警處理,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偵辦,羅男遭查獲時坦承犯行。

苗栗地方法院審理認為,羅男手段已達虐待、極度不人道方式,屬動物保護法修法後「傷害動物致動物重要器官功能喪失」規範。

法官審酌羅男不知尊重自然生命,故意傷害流浪貓隻致死,行為不足取,但念及被告能坦承犯行,犯後態度尚可,依動物保護法第25條第1款判刑。可上訴。(編輯:卞金峰)1120313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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