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沈如峰宜蘭縣13日電)宜蘭縣長林姿妙涉貪污等4案,宜蘭地方法院今明2天召開第2次準備程序庭。林姿妙在開庭前受訪時重申自己是清白,無所畏懼、坦蕩蕩。
林姿妙、林姿妙女兒林羿伶與宜蘭縣政府團隊等涉及貪污、偽造文書、財產來源不明、洗錢等罪嫌,去年8月23日被宜蘭地方檢察署起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後,全案今天上午由宜蘭地方法院召開第2次準備程序庭,傳喚林姿妙等被告出庭。
林姿妙上午抵達宜蘭地院門口時,面對媒體訪問說,在檢廉調查程中,她遭不當取供,明明她的電話被監聽這麼久,還編故事汙衊她;她無所畏懼、坦蕩蕩,為什麼要這樣汙衊她?她一輩子沒跟人吵架過。
林姿妙指出,檢方之前起訴她的目的就是希望影響去年底的縣長選舉,不讓她當選,但最後選民眼睛是雪亮的。她是認真打拚、努力用心做事情的人,法律會還給她公道。對於這次案件,她理直氣壯、沒做壞事。
地院法官今天先針對林姿妙涉及的貪污、偽造文書等2罪嫌,將針對第一次開庭尚未確認事項加以釐清,以利後續審判程序進行。林姿妙辯護律師再度強調,對於檢方所起訴的內容,林姿妙都無涉及違法。
在本案中,曾遭羈押的時任農業處農務科長吳東原也強調,他沒有幫涉案的縣府團隊做虛偽認定,且在當初施打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疫苗後身體因副作用不適,還遭廉政署長達近30個小時的不當偵訊,相關起訴內容不能成為檢方起訴證據。
地院表示,林姿妙另外涉及的財產來源不明、洗錢等罪嫌,將傳喚相關被告到庭。(編輯:李錫璋)1120313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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