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葉臻桃園21日電)音樂女老師詹慧玲遭中壢員警壓制逮捕案。詹慧玲今天至中壢警分局遞狀,請求國家賠償新台幣200萬元,她說,責任不該由員警個人背負,警局責無旁貸,盼促進警政紀律改革。
詹慧玲在2021年遭時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中壢分局葉姓員警盤查,她拒回答且罵「很蠢」,遭施以柔道「大外割」當街壓制、逮捕;詹慧玲認為警察濫權、執法過當而提起訴訟,雙方一度獲不起訴,經詹慧玲提再議,檢察官起訴葉員。
桃園地方法院今年2月1日宣判,葉員犯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強制罪、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各處有期徒刑4月、6月,僅前者可易科罰金。葉員放棄上訴,並自3月11日起停職,將聲請易服社會勞動代替服刑。
詹慧玲上午在律師及支持者陪同下,在中壢分局外召開國賠記者會,她表示,責任不該是葉姓員警個人背負,尤其是在她被抓進警局、剝奪自由的那8個小時,警局分局長、派出所長等都責無旁貸,應該一起負責,並透過國賠的要求來彰顯警界問題,也讓所有民眾都能參與討論,促進警政紀律的改革。
詹慧玲接受媒體聯訪時表示,葉姓員警已經為個人判斷錯誤的違法行為受到法院裁決,個人部分已經承擔,但整件事背後是警政體系墮落的問題,是從上至下對於警察職權過度擴權甚至不理解工作範圍的嚴重錯誤,這件事必須被追究。
詹慧玲說,尤其當她被逮捕進入中壢分局後,員警用超過比例原則的方式對待她、剝奪她的自由,過程是警察局由上至下的合作,也是整個警局的責任,也是警政績效觀念扭曲下的錯誤行為,申請國賠是想讓所有警政體系有所改變。
對此,桃園市長張善政上午接受媒體聯訪時表示,警察局有國賠的審議機制,會照程序來進行,不會迴避。(編輯:方沛清)1120321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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