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容器公司短報回收費1.25億 負責人繳億餘緩起訴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吳哲豪彰化22日電)生產食品包裝容器的彰化禹昌公司,為少繳回收清除處理費,涉短報一次性容器生產量,環保署查出公司負責人賴男及其妹短繳1億2514萬餘元,彰檢今天偵結,考量2被告已繳1億多元,緩起訴處分。

彰化地方檢察署發布新聞稿指出,彰化大村鄉禹昌公司負責人賴男及擔任財務主管的妹妹,自民國108年開始,為減少成本、少繳回收清除處理費,涉嫌短報一次性容器生產量。

檢方指出,禹昌公司每2個月須向資源回收管理基金管理會申報生產營業量,再依營業量繳納回收清除處理費;賴男要求員工登入環保署網站時,僅申報部分生產營業量,短報回收清除處理費,向環保署詐得不法利益新台幣1億2514萬8363元,應補繳及裁罰金額為2億5029萬多元。

彰化地檢署檢察官前往禹昌公司等地搜索時,查獲禹昌公司涉嫌逃漏稅6887萬元,加上補繳、裁罰金額總計為3億1916萬多元,檢方認為賴男等人涉犯刑法詐欺等罪。

不過,被告賴姓兄妹接受訊問時坦承犯案,檢察官考量被告2人於偵查中,已繳納其中1億2000萬元,餘款囑託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執行分期付款中,給予被告2人緩起訴處分。(編輯:陳仁華)1120322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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