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建4死槍擊案凶嫌李鴻淵延押2個月 一審5/18宣判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蕭博陽南投縣22日電)草屯鎮康建生技槍擊案,犯嫌李鴻淵審理期間坦承犯行,案件審理完畢,定於5月18日下午4時宣判;由於法官認為李鴻淵仍有逃亡、串證之虞,裁定自今年3月30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

康建生技公司民國111年7月14日發生槍擊案,犯嫌李鴻淵行刑式轟頭,造成公司負責人賴敏男重傷,賴的70歲弟弟及40歲女兒、60歲劉姓男課長、45歲張姓女員工死亡,全案111年8月30日依殺人等罪嫌提起公訴,提供李鴻淵槍彈的友人賴裕隆112年1月17日遭判4年2月。

全案起訴後,李鴻淵審理期間續押,於112年3月30日再次屆滿,經南投地方法院開庭訊問,李鴻淵坦承全部犯行,並表示對於是否延長羈押沒意見;辯護人則辯護稱,雖本案為重罪、被告有具體逃亡隱匿事實,但案件已審理完畢,請法官斟酌有無其他替代羈押的方法。

法院審酌李鴻淵犯後偷機車逃離現場,且變換交通工具後躲在台中市一家養生館,且所犯殺人、殺人未遂為重罪,加上關於做案槍彈取得過程一再推翻供詞,先是稱撿到,不久改稱網路購買,又改稱是賴裕隆介紹等言語,有相當理由認有逃亡、串證之虞,仍有羈押原因。

根據南投地方法院刑事裁定,此案被告李鴻淵部分尚未宣判,更未判決確定,非予羈押顯難進行後續審判、執行程序,因此裁定李鴻淵自112年3月30日起,延長羈押2月(第3次延長羈押),未禁止接見通信。

南投地方法院回覆中央社記者訪問表示,李鴻淵部分定於5月18日下午4時宣判,若被告或檢察官收到判決書後,提起上訴時間較接近延長羈押屆滿時,就可能再延長羈押;此案被告李鴻淵所犯殺人罪為最輕本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案件,不受延長羈押3次的限制,但仍受刑事妥速審判法一、二審延長羈押6次的限制。(編輯:陳仁華)1120322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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