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立委梁牧養影射潘孟安涉貪 判賠180萬元確定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謝幸恩台北24日電)前立法委員梁牧養以網路直播等方式影射前屏東縣長潘孟安涉貪,最高法院日前判決梁牧養須賠新台幣180萬元,移除不實影像及貼文,在3大報全國版頭刊勝訴判決主文,全案確定。

全案起於潘孟安先前指梁牧養曾在屏東租地經營渡假村,與人發生糾紛而遭檢舉,屏東縣政府前往稽查發現多項違規,確認違法屬實後開罰。

梁牧養民國109年間發行「火大爆報」,以記者會或影音頻道YouTube直播等方式,散布潘孟安官商勾結等不實言論。

潘孟安提告要求梁牧養賠600萬元,下架火大爆報貼文、YouTube頻道49則影片,並在3大報頭版刊半版道歉;梁牧養辯稱是經查證後發表的言論,與公共政策有關,符合事實並屬合理評論。

不過,一審台灣屏東地方法院判決,梁牧養未合理查證,擅自以公共評論包裝私人恩怨,損及潘孟安名譽權共15次,每次須賠12萬元,共須賠180萬元,並在3大報頭版刊登半版道歉聲明,且移除網路平台不實貼文及影片。

案經梁牧養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審理。合議庭認為,梁牧養未能舉證發表言論為真實,仍判須賠180萬元並移除相關平台內容,但強制道歉違憲,改判須在3大報全國版頭刊登歷審勝訴判決主文;案經上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確定。(編輯:李明宗)1120324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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