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管瑞平苗栗縣28日電)保七總隊第五大隊員警在新竹縣山區查獲陳姓男子違法將2隻二級保育野生鳥類藍腹鷴飼養在籠舍,陳男聲稱在山上除草不慎打到鳥巢,把巢內鳥蛋帶回孵化長成,全案依法送辦。
保七總隊第五大隊今天透過新聞稿指出,員警日前執行山區巡查時,發現新竹縣關西鎮石門段有貨櫃改建而成的籠舍傳出許多禽鳥叫聲,趨前查看,赫然發現其中有珍貴稀有第二級保育類野生動物藍腹鷴。
警方表示,藍腹鷴母鳥為黃、黑色羽毛,而公鳥有1身美麗藍、紅色羽毛及白長尾羽可一眼認出,員警辨識可能為保育類藍腹鷴母鳥,隨即拍照蒐證送屏東科技大學鑑定,確認為保育之台灣特有種「藍腹鷴」,隨即報請新竹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並向法院聲請搜索票,於25日會同新竹縣政府農業處前往查緝。
警方指出,飼主陳男聲稱109年5月在山上工作除草時,不慎打到藍腹鷴鳥巢,遂將鳥巢內的鳥蛋帶回孵化,此後2隻藍腹鷴便與家中其他禽鳥一起飼養在貨櫃鐵籠中,用以自行觀賞。
保七總隊第五大隊指出,陳男圈養「藍腹鷴」以致珍貴稀有保育野生動物遭限制活動,無法在原棲地與族群自然生存、繁衍,全案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移送新竹地檢署偵辦;現場救出的2隻藍腹鷴,委由新竹縣農業處檢傷評估,日後再依法進行野放等處置。
保七總隊第五大隊提醒,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8條規定,保育類野生動物應予保育,不得騷擾、虐待、獵捕、宰殺或為其他利用,違者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金;其因而致野生動物死亡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金。民眾對於拾獲來路不明的野生動物或蛋,應報請主管機關處理,以免觸法。(編輯:方沛清)1120328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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