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31日電)男子陳時奮在社群媒體粉專「翁達瑞」貼文,指調查官余正煌疑抄襲前新竹市長林智堅碩士論文,余男提告加重誹謗。北檢認為,陳男對可受公評之事做適當評論,予不起訴處分。
余正煌提告,指陳男以「翁達瑞」的臉書(Facebook)帳號公開發表文章,不實指摘他於民國105年7月間在國立台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發表的碩士論文,涉抄襲林智堅於106年1月間在同一研究所發表的碩士論文,損害他的名譽及社會評價,涉嫌刑法加重誹謗罪嫌。
檢察官調查後,認為陳男發文前有查證比對相關資料,並非毫無實據或無端捏造的謠言,用詞雖具有指謪性、批判性,甚至可能引起余正煌主觀上不悅,但這是陳男對事件的主觀評論,屬於憲法上保障言論自由的基本權利範疇,將陳男不起訴處分。
余正煌另表示,他的論文抄襲與否僅涉及自己的學位,與公共利益無關。
不過,檢察官認為,此案因涉及社會矚目的林智堅論文抄襲風波,而余正煌是利害關係人,因碩士論文而涉入公共議題,自應受到較大程度的檢驗。(編輯:戴光育)1120331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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