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趙麗妍、黃國芳台中31日電)桃園市林姓公司負責人被控委由公司貨車司機於去年間,分別前往台中、苗栗及桃園傾倒不明強酸廢液污染土壤水源,台中地檢偵結,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起訴11人。
台中地檢署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去年10月7日接獲台中市政府環保局人員通報,指台中市清水區有土地遭不法人士開挖並傾倒不明強酸廢液造成污染土壤及水源,案經台中地檢署啟動檢警環聯合查緝小組追查。
查緝小組現場查獲貨車李姓司機、陳姓車主及陳姓土地承租人等人,檢方複訊後,陳姓車主羈押禁見獲准,陳姓土地承租人諭知新台幣5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李姓司機限制住居。
台中地檢署進一步會同調查局台中市調查處等單位成立專案小組,追查廢棄物來源、棄置地點、污染等面向,經查確認強酸廢液來源為桃園市觀音區的某公司後,於去年10月8日前往公司廠區、辦公處所搜索,並認為公司負責人林姓男子及施姓男子涉嫌重大,向法院聲押獲准。
專案小組並在去年12月30日,循線查獲另一名涉案的司機許姓男子,再於今年1月4日,會同許男指認強酸廢液其他棄置點,包括桃園市新屋區、苗栗縣三灣區、台中市大里區,專案小組成員於1月17日會同苗栗縣環保局人員,沿苗栗縣三灣鄉中港溪下游河床,往上游徒步溯溪3公里,才查獲非法棄置地點,發現中港溪河川已被傾倒廢酸染紅約3公里長。
專案小組於今年2月13日再度前往涉案的公司執行第2次搜索,分析扣案手機資料及對話後,於2月17日、3月21日,查獲另外2名司機邱姓男子、楊姓男子,順利完整破獲這起環保犯罪集團。
檢方在偵辦期間,確認這起案件的污染範圍及環境回復費用後,第一時間針對負責人林姓男子所有動產、不動產,向台中地方法院聲請財產扣押且裁定獲准計有新台幣5659萬8454元,讓環保犯罪集團不再心存僥倖。(編輯:郭諭儒)1120331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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