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農殺保育類環頸雉吊掛田中 遭檢方起訴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沈如峰宜蘭縣13日電)宜蘭郭姓老農在去年3月初,疑為嚇阻鳥類啄食農作物,竟在捕獲殺害二級保育類動物環頸雉後,吊掛田中。檢方偵結,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起訴。

宜蘭地方檢察署起訴書指出,郭姓老農去年3月1日於蘇澳朝陽里菜園設置漁網,捕獲1隻環頸雉後,用石頭砸死,並於同日吊掛在另一處玉米田竹架上,嚇阻其他鳥類。宜蘭縣農業處獲報後會同警方前往調查送辦。

檢方表示,郭姓老農辯稱不知環頸雉是二級保育類動物,但除非有正當理由,否則即使不知道法律也必須負刑事責任,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起訴,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金。

農業處指出,環頸雉又名雉雞,羽毛顏色艷麗,雄鳥體長可達近90公分,因大南澳地區生產雜糧作物,當地比較有機會見牠們的身影。(編輯:方沛清)1120413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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