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管瑞平苗栗縣17日電)家住基隆的李姓男子夜間駕駛貨車前往桃園石門水庫竊取2根漂流木,遭保七總隊員警巡邏發現,經林管處辨識確認為珍貴肖楠木,李男遭依違反森林法、竊盜等罪嫌送辦。
保七總隊第五大隊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第二大隊員警13日晚間執行巡邏勤務,看到1輛自小貨車停放在石門水庫東湖碼頭,形跡可疑,趨前查看發現車貨斗內放置1根「溼漉漉」的木頭,應剛從水庫竊取上車,另在貨車後方碼頭水中,還有1根尚未搬運上車的木頭,隨即通知第五大隊、林務局新竹林區管理處共同偵辦。
當場遭查獲的李男辯稱,日前到水庫旁釣魚,發現東湖碼頭旁樹林有2根木頭滯流其中,「應該很有價值」,因此請釣友幫忙把木頭拉至水中,自己趁著夜間無人之際,駕駛貨車以鐵夾、鋼纜和絞盤將2根木頭拉至碼頭,再以貨車升降尾門搬運至車上。
警方指出,經林管處人員辨識,這2根木頭,都是珍貴台灣肖楠木,重約630公斤、價值約新台幣22萬元,當場查扣自小貨車等犯罪工具,依違反森林法、竊盜等罪嫌將李男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
保七總隊第五大隊表示,漂流木由權責單位執行勘察、註記、辨識、檢尺、打撈、集運等處置工作,未在公告自由撿拾之地點及期間內,不可任意撿拾,違者將依森林法第50條及52條規定,處以有期徒刑及鉅額罰金,提醒民眾切勿以身試法。(編輯:張銘坤)1120417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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