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當鋪掃射案 17歲少年裁定收容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高華謙新北21日電)17歲劉姓少年昨天持改造衝鋒槍掃射新北一家當鋪後投案,警方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及少年事件處理法送辦,新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今天裁定收容。

劉姓少年昨天在光天化日下持改造衝鋒槍前往新北市板橋、土城交界處一家當鋪掃射,投案後供稱與當鋪有糾紛才開槍洩憤。警方現場鑑識發現65處彈孔,正追查案發背後原因與槍枝來源。

另外,台北市與新北市19日也陸續發生2起槍擊案,17歲吳姓犯嫌分別在台北中山區和新北板橋區開槍,也已由新北地院少年法庭裁定收容。至於接連槍擊案是否有關聯,仍待檢警釐清。(編輯:唐聲揚)1120421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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