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建銘獲准假釋 矯正署:一切程序依法行事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謝幸恩台北21日電)前總統陳水扁女婿趙建銘、親家趙玉柱因台開案遭判刑入獄,2人申請外役監服刑在去年獲准。高院今天裁定趙建銘假釋中付保護管束。矯正署發布新聞稿表示,一切程序依法行事。

法務部矯正署新聞稿指出,趙建銘因違反證券交易法等2案,分別經法院判刑確定,經法院裁定合併定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10月,入監執行迄今(含羈押、已執行完畢的刑期3月、累進處遇縮刑等)逾2年2月,已達有期徒刑執行逾1/2。

新聞稿表示,明德外役監獄依照刑法第77條第1項規定,報請法務部得許假釋出獄,並由假釋審查會進行審核。假釋審查會成員包括具備心理、教育、法律、犯罪、監獄學、觀護、社會工作等外部專家學者等人。

新聞稿指出,假釋審查委員會依據趙建銘在監的整體表現、有無犯罪所得及出監規劃等矯正教化情事,並參考假釋審核評估量表,經綜合考量後,認定符合刑法第77條第1項假釋要件的規定,依法報請許可假釋,一切程序依法行事。

矯正署表示,將由檢察官依法向台灣高等法院聲請付保護管束,並待檢察官收到高院裁定後所開立的執行保護管束命令,通知明德外役監依法辦理趙建銘假釋出獄程序。

全案起於,趙建銘於民國94年間與前台開董事長蘇德建、前寬頻房訊總經理游世一等人在三井日本料理聚餐。趙建銘得知新台幣165億元聯貸案、不良債權融資案等台開利多內線消息,返家後與父親買進台開股票,待股價上漲脫手賺取差額。

台北地檢署於95年7月依違反證券交易法起訴,案經最高法院多次發回更審,高院更五審改判趙建銘有期徒刑3年8月,趙玉柱改判4年,蘇德建改判3年8月徒刑,游世一改判4年4月徒刑。最高法院110年10月間駁回上訴定讞。

趙建銘110年10月25日提前赴台中地檢署報到,發監台中監獄;趙玉柱在同年10月26日赴台南地檢署報到,隨後發監台南監獄。趙建銘、趙玉柱去年初向監獄申請外役監遴選,2人均獲決議通過並分發明德外役監獄。(編輯:吳協昌)1120421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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