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助中企違法在台研發拿訂單 2男遭起訴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謝幸恩台北27日電)啟晟科技及凌昇科技公司涉協助中國華勤通訊公司違法在台進行研發,並將上市公司華碩、宏碁等電腦訂單轉交中國。士檢今天依違反兩岸條例起訴張姓實際負責人及蕭姓登記負責人。

檢方認為,張姓、蕭姓男子違反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40-1條「大陸地區之營利事業,非經主管機關許可,並在台灣地區設立分公司或辦事處,不得在台從事業務活動」規定。

士林地檢署起訴書指出,陳姓男子(檢察官發布通緝)為中國華勤通訊公司第一筆記本事業部副總裁;張男為啟晟科技公司登記負責人、凌昇科技公司實際負責人;蕭男為凌昇科技公司登記負責人兼研發部總監。

民國106年至108年間,中國華勤公司指示陳男等3人於台北市內湖區成立啟晟科技公司,並於109年底再度指示陳男等3人成立凌昇科技公司,都負責替中國華勤在台灣從事筆記型電腦硬體及軟體設計研發。

檢察官查出,啟晟及凌昇科技公司將電腦硬體、軟體設計研發成果交給中國華勤公司,也負責中國華勤與合作台灣廠商之間的聯繫管道,例如把華碩、宏碁、HP的產品需求反映給中國華勤,並居間召開與台灣廠商的三方視訊會議。

檢察官追查出,啟晟及凌昇科技公司的人力招募面試、薪資獎勵、報到離職等行政程序均聽從中國華勤公司指示及批准,新進人員報到時由中國籍主管帶領員工認識環境,員工離職須於電子郵件中載明「台北」讓中國華勤確認身分。

檢察官也從啟晟及凌昇科技公司的相關資料中查出,中國華勤公司曾多次將營運資金匯至2間公司的銀行帳戶,並有公司人員證稱,中國華勤持有啟晟公司股權。

檢察官認為,張男、蕭男協助中國華勤公司實際在台進行業務,違反兩岸條例,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250萬元以下罰金,今天向法院提起公訴。(編輯:戴光育)1120427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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