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洪學廣高雄28日電)台電彭姓經理涉在擔任高屏營運處資控組經理期間,洩漏標案資訊給各廠商收賄455萬,檢調搜索帶回7家廠商15人,共查扣不法所得2188萬,橋檢偵結依貪污等罪起訴彭男等15人。
法務部調查局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接獲情資,指台電高雄區域調度中心彭姓值班經理涉在民國107年到110年底,任職高屏營運處資控組經理期間收賄,據此提報橋頭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蒐證。
檢調發現,彭男為使特定廠商得標,在台電SCADA自動化監控系統相關標案公告前洩漏特定條款、預估價格,讓多家廠商得以私下協調圍標不競價,並使利潤最大化,彭男再藉此向廠商索賄跟回扣達新台幣455萬元。
由於彭男洩漏標案資訊,導致特定標案第1、2次開標均僅有1家廠商投標,且讓業者得以極為接近底價價格承攬。行賄廠商更與其他廠商協議分配投標台電鳳山、台南、屏東、雲林、新營、嘉義等營業處標案,涉及標案數量達11個,不法所得達5190萬7640元。
橋頭地檢署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主任檢察官陳竹君、檢察官鄭子薇指揮調查局南機站今年初前往台電搜索,並帶回彭男等7家廠商共15人,查扣行賄廠商不法所得1092萬元,諭知彭男繳回不法所得、另間廠商繳回不法所得640萬元, 共計查扣2188萬元,全數向橋頭地方法院聲請沒收。
橋頭地檢署訊問後,向橋頭地方法院聲押彭男、王姓、林姓廠商獲准,全案偵結後,4月16日依貪污、違反政府採購法等罪將彭男等15人起訴。
橋頭地檢署起訴理由指出,台電公司屬於重要國營事業,關於電力事項涉及重大民生經濟,但僅台電高屏營運處單一公務員貪污金額即高達455萬1060元,可見國營事業內部貪腐嚴重性。且彭男所為更可能帶動下屬形塑貪腐文化,影響民眾對國營事業信任。考量彭男遭查獲之初全盤否認犯行,直到共同被告供出事實及物證才悔悟,繳回犯罪所得,建請法官依其態度量處適當刑度。(編輯:黃世雅)1120428
新聞來源:中央社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