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自小客車經斑馬線未停讓挨罰 女踹車門也恐被告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洪學廣高雄2日電)高雄一名準備過馬路女子發現一輛自小客車右轉行經斑馬線未禮讓行人,憤而以腳踹車,全程被後車錄下;警方將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3600元,並循線通知車主到案詢問是否提告毀損罪。

有民眾在網路貼出一段4月29日下午近6時的影片,內容為高雄苓雅區大遠百旁中山二路與新光路口一名準備過馬路女子,發現右轉的一輛自小客車未禮讓,結果直接出腳踹車門,待小客車過去再走過斑馬線,全程皆被自小客車隨後一輛車的行車紀錄器拍下上傳。

對此,高雄市警察局苓雅分局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由於警方目前未接獲報案,經檢視影片內容,研判因自小客車沿中山二路北向南方向,右轉新光路行經行人穿越道時,未禮讓行人先行,致行人憤而以腳踹自小客車。

苓雅分局表示,這輛自小客車未禮讓行人行為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48條2項「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可處3600元罰鍰,後續除已針對交通違規行為舉發,也將循線通知相關人等說明,釐清事件經過。

至於女子行為是否涉及毀損罪部分,警方指出,涉及車輛毀損部分,車主可依法提告毀損罪,將待車主到案後,確認車輛是否有車損情形,詢問提告意願。

苓雅分局也提到,為展現降低行人交通事故死傷的決心,警政署5月1日起實施路口安全大執法工作,4大重點項目為「路口不停讓行人」、「非號誌化路口未依標誌、標線、號誌停車再開」、「人行道違規停車與違規臨時停車」及「取締道路障礙」;經統計苓雅分局執行「全國擴大取締路口不停讓行人執法專案勤務」,5月1日共取締告發79件,其中「路口不停讓行人」計有16件。(編輯:陳仁華)1120502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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