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文老師要學生看波特王撩妹金句遭記過 興訟勝訴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3日電)基隆林姓國文老師涉教課時要學生看網紅「波特王」撩妹金句,並以「大牛比較懶」為回文例句。校方經性平會認構成性騷擾,對他記過一次。林不服興訟,法院判他勝訴,可上訴。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指出,基隆某高中接獲檢舉指林姓男老師在國中部的課堂上提及,「你屬什麼,你屬於我」等語,要學生看網紅「波特王」撩妹金句,並以「大牛比較懶」為回文例句。

校方的性別平等委員會受理,並組成調查小組調查認定,林男在課堂上言行具有調情含意及性意味,營造不受學生歡迎的敵意環境,構成性別平等教育法所定的性騷擾,移送教師成績考核委員會核予「記過1次」懲處。

林男不服,提起行政訴訟並主張,「波特王」為網路公眾人物,並有FB官方網站,其粉絲人數約有130萬人,FB官方網站並未對波特王網站的內容警示為騷擾、裸露或色情內容的粉絲專頁,以現今網路資訊的普及,任何人包含學生都可以手機或電腦取得「波特王」的網頁資訊。

林男還說,他在課堂上舉例「波特王」話沒有不妥,況且總統蔡英文曾在民國108年12月間訪問波特王公司,當時「波特王」也有表述所謂「撩妹金句」,但此等言論是透過語句的排列與對話,以顯示出趣味或些許挖苦之意,均與性或調情無關。

「大牛比較懶」的回文例句部分,林男表示,客觀上雖涉及性器官,但是此例句與回文的諧音,於台灣社會已流傳數十載,他不是以不雅或悖於善良風俗的文字舉例,且未於課堂上實際朗誦,卻被認定構成性騷擾,校方處分明顯有誤。

法院審理後認為,學校性平會對於林男所為,欠缺對於完整事實脈絡的調查,以不具名問卷調查難以驗證受訪者陳述正確性,學校當初以此來作成的記過處分認識用法有誤,因此撤銷原處分,判林男勝訴,可上訴。(編輯:張銘坤)1120503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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