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7日電)朱姓女子涉嫌招攬廣達董事長林百里的何姓妻子等投資未經許可境外基金案件,朱女一審遭判刑12年,經上訴,由二審審理中。二審認定她仍有羈押必要,裁定延押2個月。
二審的台灣高等法院裁定指出,二審於2月10日裁定朱女羈押3個月,因考量羈押期間將屆滿,經4月24日訊問庭聽取朱女、檢察官、辯護人意見後,認依卷內各證據資料,她涉案犯罪獲取財物達新台幣1億元以上,且罪嫌疑重大,所犯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一審判她有期徒刑12年,可合理判斷她有畏罪逃亡動機。
二審裁定表示,依一審認定的犯罪事實,朱女涉非法吸金2000餘萬美元、人民幣1000餘萬元,對社會金融秩序影響甚鉅,也造成被害人等鉅額財產損害,經權衡被告所涉犯罪事實對社會侵犯危害性及國家刑罰權遂行公益考量,與被告人身自由的私益等,認對她繼續羈押應屬適當,並合乎比例原則,裁定自5月10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
全案緣於,檢方調查,朱女為多家境外公司負責人,並為一家香港證券公司董事及在台聯絡人,這家證券公司為開曼群島AXIS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朱女等人涉嫌在台販售未經金管會許可的AXIS基金。
檢方統計,朱女等人於民國102年11月至104年6月間總計招攬投資金額新台幣逾億元,朱女獲取佣金新台幣29萬餘元;105年1月至109年間,朱女等人招攬新台幣3億7089萬餘元,朱女除支付投資人配息、贖回款項,並將481萬餘美元匯到她的公司帳戶,供自己使用。
其中,朱女於103年9、10月間經友人介紹認識何女,並經媒體得知何女持有廣達集團高額股份,財力頗豐,朱女伺機親近、關心何女,向何女推銷AXIS基金,還邀約何女到香港參觀辦公室,何女因而以人民幣420萬元(約新台幣1861萬元)申購AXIS基金。
檢方查出,朱女於104年間得知AXIS基金運作有異,她的證券公司不願繼續擔任基金管理人,但因為她的財務狀況不佳,仍對外招募投資人投資,包括邀何女申購100萬美元(約新台幣2989萬元)得逞,其中75萬美元匯到自己公司帳戶內。
台北地檢署依違反銀行法、刑法詐欺、偽造文書等罪,起訴朱女等人,並建請法院對朱女從重量刑。
一審的台北地方法院依違反銀行法判處朱女12年,另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案經上訴,二審由高院審理中。(編輯:戴光育)1120507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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