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6日電)八仙塵爆案第二波團體訴訟今天在士林地方法院開庭,團訟律師吳榮達表示,第二波初估求償新台幣72億多元,因被害人多,且喪失勞動力尚待鑑定,預估求償金額會增加。
吳榮達提及,針對第一波的團訟判決結果,18日將提起上訴。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接受傷者與死者家屬委託向呂忠吉、八仙樂園等提起團體訴訟求償,第一波98人,第二波337人。
第一波部分,一審士林地方法院4月19日判決,派對主辦人呂忠吉、玩色創意、瑞博國際應賠償4億588萬餘元;此外,士院認定八仙公司並非活動共同舉辦者,判決免賠。可上訴。
第二波部分,一審士林地院審理期間,其中一名陳姓傷者因另外一起意外過世,父母不想再觸及八仙塵爆案,已表明放棄訴訟。
全案緣於,瑞博國際、玩色創意於民國104年6月27日在八仙樂園「快樂大堡礁」舉辦「彩色派對」,發生粉塵爆炸,造成15人死亡、400多人輕重傷;主辦彩色派對的負責人呂忠吉已入監服刑。(編輯:張銘坤)1120516
新聞來源:中央社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