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檢偵辦三星鄉弊案 鄉長李志鏞涉圖利遭帶走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王朝鈺宜蘭16日電)宜蘭地檢署偵辦三星鄉公所弊案,今天前往鄉公所搜索,調閱米香節等活動資料,並帶走鄉長李志鏞等人,釐清是否從中收取回扣,全案朝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嫌偵辦。

宜蘭地檢署檢察官今天清晨指揮廉政署,先前往李志鏞、三星鄉公所農業課蕭姓課長和前農業課承辦員陳姓男子家中,將3人帶到三星鄉公所,接著在公所發動搜索並調閱資料,上午9時許,將3人帶至調查站詢問,預計詢問後移送宜蘭地檢署複訊。

據瞭解,檢廉調閱資料中,包含農業課在民國108年8月舉辦的米香節活動,總經費約新台幣200萬元至300萬元,由於此案並未統包,而是拆分成10萬元以下小額採購,內容包含小農市集、表演活動、架設帳棚和發送品嚐券等,檢廉另調閱108年的花海節活動資料,此案總經費100萬餘元也未統包。

此外,檢廉並調閱108年底招標的安農溪落羽松點燈及年節布置活動,總經費約150萬元,據指出,公所發包前曾向2間廠商詢價,最後只有1間廠商投標,由於此活動由觀光產業發展所承辦,檢廉上午也以證人身分,通知前觀光所曾姓所長和雷姓承辦人前來說明,詢後請回。(編輯:李錫璋)1120516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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