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鄉長李志鏞涉貪遭收押 宜蘭縣府將派代理人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沈如峰宜蘭縣17日電)宜蘭縣三星鄉長李志鏞涉犯貪污,今天遭法院裁定收押禁見。宜蘭縣府表示,將依地方制度法規定,指派鄉長代理人。

三星鄉公所先前辦理「米香節」等觀光活動,疑洩漏標案內容並收受回扣,涉嫌圖利特定廠商得標獲利。宜蘭地檢署、廉政署昨天兵分多路到鄉公所等地搜索,中國國民黨籍的李志鏞與鄉公所人員、廠商共10多人被帶回調查。

檢察官複訊後,認為被告李志鏞、三星鄉公所農業課長蕭振岳及張姓廠商涉犯貪污治罪條例,涉嫌重大,檢方於今天凌晨向宜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3人交保候傳。

宜蘭地方法院表示,經訊問,蕭振岳及張姓廠商犯罪嫌疑重大,但無羈押必要,准予蕭振岳以新台幣15萬元交保,張姓廠商20萬元交保;李志鏞因犯嫌重大,有相當理由足認有勾串共犯與證人之虞,應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對此,宜蘭縣政府發布新聞稿指出,李志鏞遭收押,縣府將於收到相關公文後,依地方制度法規定,停止李志鏞的鄉長職務,並指派人選代理鄉長職務,以利鄉務順利推動。(編輯:戴光育)1120517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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