魚販做生意帶槍還向友人炫耀 雲林警趁收攤逮人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姜宜菁雲林縣19日電)22歲陳姓魚販在中部地區做生意,隨車攜帶改造衝鋒槍,甚至多次向朋友炫耀,雲林縣斗南警分局獲報追查,昨天晚間趁陳男收攤後逮人,依槍砲罪移送彰化地檢署偵辦。

斗南警分局長温基興今天在記者會上表示,警方獲報,在中部地區做生意的陳姓魚販,曾向朋友炫耀擁有槍枝,多次拿出來讓朋友觀看。

警方埋伏多日,昨晚趁陳男收攤後,伺機逮捕,當場查獲1支改造衝鋒槍、29顆子彈和一批槍械改造工具等證物。陳男供稱,槍枝是朋友寄放,警方對於其說詞抱持懷疑態度,擴大偵查槍枝來源,依槍砲罪嫌移送彰化地檢署偵辦。

此外,60歲劉姓男子因案遭雲林地檢署通緝,斗南警分局9日將其逮捕歸案;由於警方獲報,劉姓男子擁有槍枝,昨天循線追查,分別在其租屋處和親友住處發現1支「黑蜘蛛M4步槍」、1支改造手槍及15顆子彈。全案依槍砲罪移送雲林地檢署偵辦。(編輯:郭諭儒)1120519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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