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前石碇區長涉貪15萬元交保 技士遭收押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謝幸恩台北27日電)新北市石碇區李姓前區長、工務課黃姓技士等人涉嫌於承辦標案時收賄、洩密,台北地檢署聲押禁見李男等人。台北地方法院昨天深夜裁定黃男羈押禁見,李男新台幣15萬元交保。

北院指出,李男涉犯不違背職務收賄罪,有串供之虞,但審酌他的不法所得為新台幣8萬5000元,且檢方就李男涉收賄而洩漏工程秘密部分舉證不足,因此裁定新台幣15萬元交保,並禁止與證人、共犯聯繫。

北院表示,黃男因罪嫌重大,有勾串之虞,且未坦承部分犯行,裁定羈押禁見;另外,涉嫌行賄的李姓業者因坦承部分犯行,無羈押必要,裁定2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

檢調獲報,指李男、黃男等人於民國107年至111年間承辦多件災害緊急搶修標案期間,疑有貪污收賄、洩漏工程底價等不法情事。

北檢25日指揮調查局新北市調處兵分12路搜索,並約談李男、黃男等14人說明。檢察官訊後諭令盧姓業者及監造商、里長等人分別以5萬元到20萬元交保;另外,聲押禁見李男、黃男、李姓業者。

北院昨天裁定黃男羈押禁見,李男與李姓業者分別以15萬元、20萬元交保。(編輯:戴光育)1120527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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