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酒駕致死案 檢辯爭執給國民法官看的遺體照片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6日電)李姓男子被控酒駕致死的國民法官案,北院今天開庭,檢方聲請傳喚3名員警以確認被告是否符合自首之外,檢辯針對給國民法官看的死者遺體照片數及是否變色爭執,後續將再協商。

23歲李男去年酒駕競速,在台北市忠孝東路車行地下道發生車禍,造成1人死亡。台北地檢署今年3月8日依酒駕致死罪嫌起訴李男,成為台北地方法院首件國民法官參審案件。

北院今天開庭進行準備程序,在法庭特別設置了記者席供媒體旁聽,顯示其重視及關注。李男在庭上坦承犯行,也主張自己符合自首,請求酌減其刑;公訴檢察官認為此部分須調查,聲請傳喚3名員警,以調查李男在第一時間是否有主動坦承犯罪,李男辯護人則同意傳喚。

對於證據部分,李男辯護人說,未來讓國民法官看到血淋淋的死傷照片恐造成身心負擔,認為提供4張照片即可,也可變色為黑白以及眼部遮蔽。

檢方則主張,死者致命傷就是頭部遭撞擊致死,沒有直接使用解剖照片,已有對眼睛部分遮蔽並挑選出9張,不同意照片變色處理,應要真實呈現證據。法官諭知此部分,檢辯雙方擇日再協商。

此外,本件國民法官案今天下午從北院112年度的「備選國民法官複選名冊」中的「備選國民法官」隨機抽選出本案所需200人的「候選國民法官」,分兩階段,先通知100人,之後視狀況決定是否再通知另100人。

後續通知「候選國民法官」到法院參加選任程序(進行時間約數小時到半日,少數需要1日),再選出6名「國民法官」、1名至4名的「備位國民法官」。(編輯:張銘坤)1120516

新聞來源:中央社



新聞關鍵字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