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林巧璉高雄30日電)直播主連千毅因與其他直播主衝突,被判7年定讞。他因住在新北市,向高雄地檢署申請到新北地檢署執行,雄檢裁定他6月1日下午2時至新北地檢署報到發監執行。
高雄地檢署今天發布訊息指出,連千毅要在6月1日下午2時至新北地檢署報到發監執行。連千毅先前因住在新北,向雄檢申請改至新北地檢署發監執行,但後來又聲稱自己確診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新冠肺炎要求延後入監,這次檢方不准,裁定6月1日下午2時需到新北地檢署報到發監。
連千毅今天特定在臉書(Facebook)發布最新自拍照,並寫下「新的髮型!準備去進修!買了很多書!韜光養晦!我們後會有期!」高雄地檢署今天發布訊息指出,連千毅原本要在高雄地檢署發監執行,但住處在新北市,申請後裁定6月1日下午2點到新北地檢署報到發監執行。
一審高雄地方法院判決指出,連千毅於民國108年間以精品公司吸收員工加入天道盟太陽會高雄分會,並多次指使成員脅迫網友刪文、道歉等;又因與直播主鄭又仁在網路上起口角,而唆使成員開槍恐嚇,造成社會大眾恐慌。
連千毅不服提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高雄高分院審理。二審認為,連千毅等人犯行對社會秩序、安寧造成嚴重損害,惡性甚重,僅坦承部分犯行,態度難謂良好,原審論罪科刑無不當,請求輕判無理由,仍判處7年有期徒刑。
最高法院在25日駁回連千毅上訴,全案定讞,並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編輯:黃世雅)1120530
新聞來源:中央社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