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林巧璉高雄15日電)韓國籍李姓女子和金姓男友投宿高雄旅店,李女卻遇害,金男4日二度聲押獲准,金男委任律師在期限前提出抗告,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今天中午裁定駁回抗告。
全案起於31歲李姓女子和32歲金姓男友4月22日訪台遊玩,投宿高雄市前金區一間商務旅館,原預定25日回國。2人24日晚間回房後就未再外出,25日上午金男請房務人員將已無呼吸的女友送醫,經急救於當天下午2時多不治。
雄檢檢察官事後會同法醫相驗發現李女頭部及四肢瘀傷,懷疑事有蹊蹺,27日解剖確認頭部有明顯傷痕,左側腦髓凹陷、顱內出血撞擊傷及右手瘀傷等,疑遭鈍器敲擊或撞擊牆面,全案改朝他殺方向偵辦。
雄檢認定金男涉有重嫌,依殺人罪聲押,但28日法院認為證據均已保存,以1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8個月。後續雄檢續查證據,經詢問李女親友等人,發現金男對李女曾有施暴紀錄,兩人感情已有問題,李女也有相關受傷照片,與金男說法相差甚大。本月4日二度聲押才獲准。(編輯:孫承武)1120515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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