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7日電)捷運萬大線第2期環差案獲審查通過,居民及民團認截直取彎後,太接近小學及民宅等,提訴願遭駁後,今赴法院提公民訴訟(環差分析報告送審前不得開發),及請求撤銷環差處分。
捷運萬大線第2期環差案,變更項目包含車站位置調整(含軌道路線),部分路線改為地下結構型式,開發單位提出520平方公尺補償綠地可承諾辦理,並承諾新植127株樹木,讓喬木總數增加約2倍。
環差案爭議最大的就在於LG11站路段「截直取彎」進入金城公園,可能使鄰近的國小及民宅受噪音影響,也必須移除金城公園內老樹,引發當地土城居民及民間團體反彈。
針對環差案,土城居民及民團去年7月向行政院提起訴願,但今年4月遭駁回不受理,因此他們今天赴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公民訴訟及行政訴訟,原告為3名土城居民、新北市看守土城愛綠協會、台灣森林城市協會、台灣樹人會、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控告對象為環保署。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專職律師蔡雅瀅表示,訴訟包含2個部分,首先,開發單位北市捷運局違反環評法未辦理環境現況差異分析部分,提起公民訴訟,要求依環評法罰鍰、限期命提出環現差報告送審,審查完成前不得實施開發行為,並應轉請交通部或逕命停止實施開發行為,第2則是請求法院撤銷環差原處分。
新聞資料指出,北捷萬大線第2期是於107年10月間取得開發許可,卻未在3年內實施開發行為,依環評法應辦理環境現況差異分析;不過環保署主張,北市捷運局於109年10月底塗銷停車格及於金城路二段架設施工圍籬,屬實施開發行為,進而認定未違反環評法規定。
新聞稿指出,請求撤銷萬大線第2期環差處分部分,則是針對這次環評變更,列車改由地下加速駛往高架橋且軌道需在短距離內連續彎曲,事故風險增加;軌道更接近民宅及土城國小,噪音、震動增加,以及增設1座變電站等,對環境及居民均有重大影響。
另外,環保署應要求捷運局重新辦理環境影響評估,而非僅以環差審查忽視人民、孩童的健康生存權利。(編輯:方沛清)1120607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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