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交易或拍賣辦法 環保署擬11月底前預告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台北6日電)環保署今天表示,6月將預告溫室氣體自願減量草案,未來事業單位依此辦法減去的碳可在碳權交易所交易;另外碳交易或拍賣的詳細辦法、手續費等,相關草案預計今年11月底前預告。

總統蔡英文於4月19日宣布,證交所、國發基金與環保署,共同合作研議成立碳交易平台,達成減碳目標。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今天表示,6月會預告「溫室氣體自願減量專案管理辦法」,為的就是盡速增加碳權交易所中,來自於國內的減量額度。

至於相關碳交易或拍賣辦法,氣候變遷署籌備處主任蔡玲儀今天接受媒體聯訪時說明,預計今年11月底前預告「溫室氣體減量額度移轉、交易或拍賣管理辦法」,將明訂交易對象、手續費及其他遵行事項。

根據資料,未來碳權大致可分為2+1項,其中2項就是碳權交易所包含國內、外的減量額度;另外1項則是在環保署的媒合交易平台,用於環評增量抵換需求。

蔡玲儀指出,環保署的媒合交易平台,碳權來源如民眾汰舊換電動汽、機車等,是專門為了讓有環評需求的開發單位能取得穩定且價格合理的碳權。

至於碳權交易所的部分,蔡玲儀解釋,國外的碳權來源會是現行國際間已經發行、核可的碳權,但在進到台灣時還是會再加一道審查程序,確保碳權的品質;近期會與金管會、證交所進行研議。

國內碳權部分,蔡玲儀說,在「溫室氣體抵換專案管理辦法」中有早期的抵換額度,目前已通過約92案,如鍋爐、LED燈汰換等,估算可用的碳權約1700萬噸,但由於9成多可能還是開發單位保存自用,因此能進入碳權交易所的量可能僅約100萬噸。

蔡玲儀指出,6月預告的「溫室氣體自願減量專案管理辦法」就是為了讓事業單位、各級政府能依規定提自願減量換取碳權,也鼓勵事業「以大帶小」,推動整個產業自願減量,這些額度就能補入碳權交易所的國內減量額度中。

此外,在碳權交易所中想要購買國內碳權,以有環評開發需求的事業單位為限。蔡玲儀表示,限制對象主要是避免非必要者囤貨、炒高碳價;但若是一般的事業單位希望達到碳中和的目標,先以自身減碳為優先,真的不行再考慮購買國外碳權。(編輯:李亨山)1120606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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