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台中8日電)林男等7人去年6月間,前往台中1家滷肉飯攤用餐,與黃男一方發生口角,林男持刀將黃男刺死逃逸;台中地院今天依妨害秩序罪判處林男的同夥5人各2年徒刑,但林男與同夥溫男已潛逃出國。
根據檢方起訴書指出,林姓男子等7人於民國111年6月23日凌晨1時多,先前往台中市南屯區某夜店飲酒作樂,至同日清晨6時21分,再前往台中市中區第二市場內的滷肉飯攤位用餐。
其中林男陣營中的謝男,誤認前往店內用餐的被害人黃男為友人,上前打招呼後雙方略有不快,經同行友人勸和後,雙方紛爭平息,分別入座用餐。
雙方各自入座後,黃男欲找其他朋友用餐而拿起手機撥打,林男見黃男撥打電話,以為對方在召集人馬尋釁,雙方再起爭執,林男等7人往黃男座位附近聚集,開始持塑膠椅、木椅、湯杓、工業電扇等物對黃男及同行友人吳男等人攻擊。
林男再持折疊刀朝黃男身上揮刺,林男與同夥等一行人,見黃男倒臥血泊中,其他同行友人亦無力抵抗,便離開現場並乘車往桃園中壢方向逃逸,黃男因頭部撕裂傷、左胸2處穿刺傷等傷害,送醫後傷重不治。
檢警獲報後展開追查,先後逮捕林男的同夥游男等5人到案,但主嫌林男與溫姓同夥已潛逃出國,游男等5人經檢方偵辦後,去年10月間依殺人、傷害及妨害秩序等罪嫌起訴。
台中地院審理後,認定游男等5人涉犯妨害秩序罪,今天各判處2年徒刑。全案可上訴。(編輯:陳仁華)1120608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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