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打籃球遭拒持水果刀恫嚇少年 醉漢遭判刑6月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吳哲豪彰化11日電)江男酒後經彰化市一處籃球場想打籃球,見球場上1名少年不理會改到另處籃框投籃,因而心生不滿持水果刀出言恫嚇,還一路追逐少年跑了500公尺遠,遭彰化地方法院判刑6個月。

依彰化地方法院公布判決書,江男今年2月酒後經彰化市延和公園籃球場,見陳姓少年獨自在球場打球上前詢問能否加入,少年不認識江男又見對方酒醉,因而不予理會改到另一處籃框投籃。

江男見狀心生不滿,回到停放機車處從機車置物箱取出2把水果刀,又回到籃球場亮出水果刀出言恫嚇「要給你死」,少年見狀隨即跑離籃球場,江男持水果刀一路追趕,見追不上少年竟揚言要追到住處。

彰化地檢署接獲少年家屬報案,循線逮捕江男依殺人未遂罪起訴;彰化地院審理此案,傳喚到場處理員警法院作證,認定被告有辦法控制行為意識,只是酒後較無法控制情緒及講話內容。

法官認為,江男明知飲酒後無法控制自己情緒,只因告訴人不願意和被告一同打球,即持刀出言恐嚇,還一路追逐少年500多公尺遠,造成對方極大恐懼。考量被告犯後坦承恐嚇犯行,一再表示日後一定戒除酒癮等犯後態度,因此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有期徒刑6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一日,全案可上訴。(編輯:孫承武)1120611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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