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洪學廣高雄13日電)高雄新興區一間貓舍許可證到期後,陳姓女業者卻放任屋內4隻貓自生自滅,直到高市動保處到場救出,卻已有1貓死亡,2貓送醫不治。陳女遭依動保法判拘役40天,併科罰金20萬元。
這間位於新興區中山一路的貓舍「高雄御貓園」已在高雄經營多年,但不僅google評論僅有1.5顆星,也有許多民眾留言分享慘痛經驗。直到民國110年6月停業,但陳女卻棄置4隻貓,讓牠們在屋內自生自滅。
陳女接受高雄地方檢察署偵訊時表示,因太忙碌才沒整理及提供貓隻生活環境和妥善照顧。但高雄地方法院法官認為,陳女飼養動物本應善盡照護義務,若無能力繼續飼養,應向外尋求如動物保護團體、動物救援社團、中途之家等相關管道協助或收留,而非消極未處理,最終造成數貓死亡,據此依違反動物保護法判處拘役40天,併科罰金新台幣20萬元。
高雄地檢署起訴書指出,陳女在高雄開設合法貓舍「高雄御貓園」多年,但許可證到期後未再申請,並在110年6月結束營業,她卻將貓舍裡4隻貓棄置屋內,放任自生自滅。直到高雄市政府動物保護處隔年3月17日接獲檢舉派員前往稽查,才發現環境極度髒亂、滿地遍布毛髮及嘔吐物、貓砂盆積滿糞便與尿塊等。
動保處人員發現4隻貓時,其中1隻成貓已經死亡,另外3隻貓健康狀況也都相當糟糕,更有其中2隻經送醫仍因嚴重呼吸道感染等死亡,僅存活的1隻也有消瘦極度營養不良情形。案經高雄市政府將陳女依違反動保法函送高雄地檢署偵辦。(編輯:謝雅竹)1120613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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