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拒同打籃球被追殺 醉漢持刀恐嚇判刑6月

李盈萱 趙英光 報導  / 彰化縣

彰化一名陳姓年輕人在公園打籃球,突然有位喝得醉醺醺的56歲江姓男子,上前搭訕說想要一起打球,但陳姓年輕人不認識他沒有理他,江姓男子因此不高興,到機車內拿2把水果刀,陳姓年輕人嚇得趕快跑,雙方追逐了大約500公尺後,警方獲報抵達用噴辣椒水將人壓制並帶回警局,彰化地院審理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江男有期徒刑6個月。

警察說:「刀踩住刀踩住放開。」4、5名員警一起上前壓制拿著刀還喝醉酒的江姓男子,警察說:「把他刀拿走把刀拿走。」員警將江姓男子,手上的兩把水果刀,趕快收起來,就怕他傷害別人也傷害自己,警察VS.江姓男子說:「大哥你有沒有身分證在身上(不要)。」

事發地點在彰化的延平路,因為56歲的江姓男子喝得醉醺醺的,跑到延和公園搭訕當時在裡頭打籃球的陳姓青年想要一起打球,但陳姓青年不認識他,沒有理他,江姓男子覺得不爽,從機車內拿出2把水果刀,陳姓青年嚇得趕快跑,江姓男子拿刀追著他跑還烙狠話,威脅陳姓青年,雙方追逐了大約500公尺後來延平路,江姓男子才被警方噴辣椒水壓制帶回警局。

記者VS.非當事民眾說:「就是你們可能會不會嚇到(會吧)。」非當事民眾VS.記者說:「這確實沒有那麼安全,遇到陌生人會跟他打,還是會跟他打對了,對啊喝了酒就不會。」非當事民眾說:「沒遇過擔心還是會擔心。」彰化縣大埔派出所長蔡騏宇說:「那全案的部份我們依照恐嚇罪,及依殺人未遂罪移送法辦。」當地民眾聽到都很害怕,認為在公園打個籃球,搭訕被拒卻遇到有人持刀狂追,很誇張。彰化地院審理後,將,江姓男子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可易科罰金。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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