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洪學廣高雄15日電)澎湖縣調查站陳姓調查組長涉收賄安排受刑人與家屬面會,甚至讓他們多次在單位廁所發生性關係,橋頭地檢署偵結將陳男與受刑人等5人依貪污等罪起訴,陳男移審後獲40萬元交保。
橋頭地方檢察署偵結後,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妨害職務上掌管之文書物品等罪將陳男和其餘4名涉案受刑人及其家屬起訴,沒收犯罪所得IPHONE手機。陳男起訴移審橋頭地方法院後,法官諭知新台幣4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
起訴書指出,陳男涉在民國108至109年間任職調查局嘉義市調查站期間,因偵辦1件毒品案認識遭羈押的江姓受刑人,並趁借提出監時,允許探望妻小,還藉機索討新台幣65萬元女兒買小提琴費用賄賂,但未得逞。
陳男透過江男認識另1名毒犯後,不僅多次藉借提機會,讓其與妻子、前妻在各縣市市調處、南機站廁所發生性關係,陳男還負責把風照顧小孩,之後則要求每次會面20萬元的賄款,但均未得逞,僅收到1支IPHONE手機。
此外,陳男因擔心東窗事發,還利用不知情的新分發到職調查官毀損相關影音光碟。直到檢廉單位今年4月接獲檢舉,指揮廉政署南調組,兵分多路搜索並約談相關人員。調查局獲悉後也立即免除陳男職務。(編輯:黃世雅)1120615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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