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長涉貪包庇受刑人遭訴 調查局移送懲戒法院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謝幸恩台北15日電)法務部調查局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澎湖縣調查站陳姓調查組長因涉犯貪污治罪條例被起訴,日前已召開考績會,並決議把陳男移送懲戒法院審理,最重將免除職務。

全案起於,調查局澎湖縣調查站陳姓調查組長於嘉義縣調查站、澎湖縣調查站服務時,涉嫌於民國108年至110年間收受賄款,讓受刑人和家屬私下會面;日前經橋頭地檢署偵查終結,依貪污治罪條例的違背職務收賄罪,依法提起公訴。

調查局新聞稿指出,依公務員懲戒法第4條規定停止陳男職務,並經徵詢檢察官同意,對陳男展開行政調查,於6月12日召開考績會,經決議通過,報請法務部將陳男送請懲戒法院審理,最重將為免除職務的懲戒處分。

調查局指出,對少數調查局人員不知潔身自愛,藉職務之便違法犯紀,深感痛心與震怒,已要求調查局人員恪遵辦案規定,保持清白操守,不營私舞弊,如涉貪瀆不法,定嚴予究責,以儆效尤。(編輯:李錫璋)1120615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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