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售舊中央黨部被追徵11億元 法院發回更審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16日電)黨產會針對國民黨出售舊中央黨部大樓追徵新台幣11億餘元,國民黨不服提起行政訴訟,北高行判決駁回。國民黨提起上訴。最高行政法院今天廢棄原判決,發回北高行更審。

行政院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於民國107年7月底做出行政處分,針對國民黨出售舊中央黨部大樓(現為張榮發基金會大樓),認定國民黨占有國有地,無權占用、借用及租用,決議追徵新台幣11億餘元。

國民黨不服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撤銷處分,北高行認為,黨產會依黨產條例規定,追徵國民黨價額11億3972萬9956元,於法並無不合,判決國民黨敗訴。國民黨不服,提起上訴。

最高行政法院認為,原處分如何認定國民黨以「交易時顯不相當之對價」取得相關土地及建物,攸關黨產會追繳國民黨其他財產價額有無理由之判斷,原審未依法讓兩造進行充分攻防,即認原處分並無違誤,尚嫌速斷,判決廢棄原判決,發回更審。(編輯:戴光育)1120616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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