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黃國芳嘉義市30日電)22歲林姓詐騙車手昨天搭高鐵到嘉義後搭計程車到市區,因多次在超商下車,且一直講電話,司機直覺是取款車手報警查獲,檢方聲押,嘉義地院認為無串證羈押原因,3萬元交保。
嘉義市警察局第一分局分局長林詔徹今天獎勵這名機靈的計程車陳姓司機,警方表示,憲兵退伍的司機對四周事物觀察入微,22歲林姓男車手昨天搭上計程車後,手機幾乎不離耳邊持續一直通話,且中途還多次在超商前下車後又上車,直覺認為林男是詐騙取款車手。
陳姓司機昨天上午11時趁林男在嘉義市上海路1家超商下車時,立即警處理,才順利查獲林姓車手,並查扣現金新台幣200萬元、手機1支、多家投資公司工作證、公司印章、個人印章等證物。
警方指出,林男面對警方所問其身前所掛投資公司工作證來源,而支吾其詞,且無法說明公司內部詳情,處理員警進一步尋求同意後查看背包發現鉅款,林男見事跡敗露,才坦承是擔任車手,200萬元是向1名女子在超商內詐騙所取得款項。
警方指出,被害人是葉姓女子,近來在臉書(Facebook)上受到投資廣告吸引,點擊查看並受詐騙集團邀約加入投資Line群組,葉女見群組內其他人獲利,忍不住誘惑,聽從嫌疑人指引臨櫃提領現金200萬元,並分成2袋至超商交給林姓車手。
警訊後,全案依詐欺罪嫌移送嘉義地檢署偵辦,檢方複訊後,依有串證及反覆實施犯罪之虞,昨天晚上向嘉義地方法院聲押禁見。
嘉義地方法院表示,林男坦承有向被害人收款,但否認犯罪,所涉及加重詐欺取財未遂罪嫌、參與犯罪組織罪嫌,均屬重大,但依據林男所述,這起案件收款是第1次,並無其他證據證明林男尚有其他收款或涉嫌其他與詐騙集團犯罪有關的犯行。
法官認為依卷證,林男與其他共犯聯絡內容,已遭其他共犯遠端刪除,顯見林男形同棄子,且依據林男所述,難認其他共犯得以輕易尋得林男,或林男知悉其他共犯的所在,難以認為林男與其他共犯有進行勾串高度可能。因此,均不足認為林男有勾串、反覆實施的羈押原因,最後准予以新台幣3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編輯:黃世雅)1120630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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