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撞死吸毒騎士 成雲林地院首件國民法官參審案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蔡智明雲林縣11日電)王姓男子3月酒駕行經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3段,超速撞死於該處因吸毒自撞後撿拾安全帽的李姓騎士逃逸,雲林地檢署依刑法、國民法官法起公訴,將成雲林地院首件國民法官參審案件。

雲林地檢署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住彰化的王姓男子3月5日凌晨2時許,在雲林縣斗南鎮飲用啤酒、高粱酒後,於4時許開自用小客車行經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3段,撞擊撿拾安全帽的李姓騎士逃逸。

檢方表示,李姓騎士經救護車送往台灣大學附設醫院雲林分院救治,但仍因傷重不治死亡,死因為濫用甲基安非他命過量,騎乘輕機車自撞後再遭小客車撞擊全身多處外傷死亡。

檢方說,王男肇事停留現場2至3分鐘後,旋即駕車離開未報警或協助救護,警方隨後在斗南鎮尋獲王男,並測得其吐氣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52毫克。

警方調查,王男肇事當時以90公里時速開車於雲林路上,而該處速限是時速70公里,明顯超速。

檢方指出,王男觸犯刑法酒駕肇事逃逸與酒駕致人於死罪嫌,依刑事訴訟法第251條第1項、國民法官法第43條第1項提起公訴,成為雲林地方法院受理的首件國民法官案件,預計今年底前審理。(編輯:謝雅竹)1120711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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