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酒駕肇逃釀1死 金門首件國民法官參審案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洪學廣金門12日電)金門縣金寧鄉今年1月發生張姓男子酒駕肇逃車禍釀1死,金門地檢署今天依酒駕致人於死、肇逃等罪起訴,此案也成為金門首宗由國民法官審理案件。

金門地檢署檢察官今年1月間偵辦金門縣金寧鄉環島西路2段張男酒駕致人於死案件,後續經承辦檢察官指揮金門縣警察局金城分局等單位持續蒐證,今天依法提起公訴。

金門地檢署發布新聞稿指出,國民法官法已於今年1月1日正式實施,此案屬國民法官法第5條第1項第2款「故意犯罪因而發生死亡結果者」案件類型,因此將是金門第一件適用國民法官法審理案件。

金門地檢署表示,未來檢察官將配合新制進行證據開示、選任國民法官等程序,並協同辦案團隊於法庭提出相關事證,以「素人」法官理解的口語,並透過影像、圖表等方式,還原案件事實。另外,針對被告各項量刑因子完整辯論,務必使國民法官充分理解全案案情,做出正確裁判。

全案起於金門73歲陳姓老翁1月12日上午騎車行經金寧鄉環島西路二段靠近金門大學路段時,遭後方由張男駕駛的自小客車追撞,自小客車車頭及機車後車尾嚴重毀損,陳翁到院前死亡。

警方調查,36歲張男有酒後駕車行為,酒測值達0.7毫克,且因自小客車停下地點與案發地點相隔甚遠,警方認定張男肇事後未第一時間下車查看傷者,構成肇事逃逸。(編輯:唐聲揚)1120512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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