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劉建邦台北14日電)士林地檢署對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林杏兒提起當選無效之訴,士林地院今天宣判,駁回檢方告訴,可上訴。林杏兒表示,感謝司法還她清白,證明公道自在人心,司法公信仍在。
前國民黨中常委蕭景田為求時任台北市議員候選人林杏兒當選涉以現金行賄多名里長候選人,士檢對林杏兒提起當選無效之訴。士林地方法院今天宣判,駁回士檢告訴,可上訴。
林杏兒透過媒體群組表示,針對當選無效之訴,宣判結果出爐,終於沉冤得雪,感謝司法還她清白,證明公道自在人心,司法公信仍在。
她說,這段時間身心飽受磨難,許多無法說出委屈悶在心裡,知道真相及誰在操作抹黑,卻都不能提,為的是黨內團結及2024國民黨勝選,為大局,面對難過、委屈和支持鄉親不捨,只能打斷牙齒和血吞。
林杏兒指出,今天宣判結果,特定有心人士不會高興,要奉勸有心人士,陰謀不會得逞,不必耍心機,要替黨的大局著想,不要為個人政治私利,拖無辜的人下水,司法是公平、正義最後防線,此案有太多無辜的人被莫名牽連,導致身心俱疲,客觀證據無法證明有不法情事,就該還清白及公道,不要再折磨所有人。
全案起於,中央選舉委員會去年11月26日舉辦111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時任國民黨副發言人林杏兒為台北市第14屆議員選舉第1選舉區(北投、士林區)候選人。
士林地檢署指出,蕭景田、林杏兒樁腳曾繁川認為林杏兒選情不佳,有落選之虞,去年11月22日拜訪多名里長候選人,並交付放有林杏兒選舉文宣的現金信封袋。林杏兒於同年12月2日經中選會公告當選。
士檢表示,去年12月30日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20條第1項第3款規定,向士林地院對林杏兒提起當選無效之訴。(編輯:方沛清)1120714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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