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替林杏兒買票「每人1萬」 蕭景田行賄罪遭起訴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前國民黨中常委蕭景田,去年選前認為同黨市議員「林杏兒」選情不佳,就以現金6000到1萬元的代價行賄選區多名里長。今(23)日士林地檢署火速偵結,依「違反選罷法」中「投票行賄」等罪起訴蕭景田以及樁腳曾繁川等11人,當時檢方發動搜索約談時,蕭景田還翻牆落跑一度遭檢方通緝,如今遭起訴,仍是證人身分的林杏兒則須面對被檢方提起的「當選無效」之訴。

黑口罩黑外套面對提問仍然不願開口回答,國民黨前中常委蕭景田1月初2度開羈押庭最後以1500萬交保,士林地檢署火速偵結,起訴蕭景田以及樁腳等11人,去年九合一大選前為了讓同黨市議員林杏兒能順利當選,和樁腳曾繁川分別將林杏兒的文宣,和6千元到萬元不等的現金放入信封袋,交給選區內部分里長要求投票,林杏兒最後也順利當選市議員。

檢調後續發動搜索約談,蕭景田竟在彰化住處翻牆逃逸一度遭到通緝,蕭景田神隱5天後主動到案2度遭到聲押,但士院認為無羈押必要,分別裁定800萬元和1500萬元交保,士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張惠菁說:「(檢方)即時扣得裝有現金之,信封袋等關鍵證物,認為蕭姓被告曾姓被告,共同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一項投票行賄罪。」

檢方認定蕭景田等11人涉犯公職人員選罷法中的投票行賄罪將他起訴,其中1名被告坦承犯行並繳回犯罪所得給予緩起訴處分,林杏兒則維持證人身分並回應尊重司法,但他被檢方提起當選無效之訴,仍在開庭中如今蕭景田遭起訴,是否影響也有待司法釐清。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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