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謝幸恩台北4日電)藝人黃子佼被控強制猥褻等罪,台北地檢署簽分他字案偵辦,檢察官今天指揮台北市警察局婦幼隊約談黃子佼到案,預計下午3時30分移送北檢複訊。
一名女網友今年6月間在臉書(Facebook)粉專「和我一起.走在法國的365天」發文指出,她在10多年前、17歲時,曾遭演藝圈某前輩在車上強吻,甚至在台中某飯店房間遭拍攝裸上半身照片,對方表示是要辦藝術展。
這名女網友發文曝光後,黃子佼在臉書直播影片承認是加害者並道歉,他坦言從MeToo事件爆發後就坐立難安,「我不可能有機會重來,我活該」,並爆料多名藝人疑似吸毒等相關爭議。
北檢日前接獲民眾告發黃子佼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強制猥褻等罪,立即將黃子佼列為他字案被告,並交由具備婦幼及毒品案件偵辦專業的檢察官林岫璁調查。
檢察官今天指揮台北市警察局婦幼隊約談黃子佼到案,預計下午3時30分移送北檢複訊。(編輯:李錫璋)1120804
新聞來源:中央社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