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男5年3度酒駕拒繳罰鍰 土地被扣才繳清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姜宜菁嘉義市10日電)雲林縣許姓男子2年前因無照駕駛且5年內3度酒駕遭警方舉發,並裁處罰鍰12萬元,但許男置之不理,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先扣許男的台塑敦親睦鄰款仍拒繳,再封其名下土地後馬上繳清。

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今天表示,許姓男子於民國110年7月20日,在桃園市龜山區自強西路,因無照駕駛且於5年內3度酒駕遭龜山警分局舉發,並由桃園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罰鍰新台幣12萬元。

許男僅繳納部分罰鍰,尚有10萬8400元未繳,全案移送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執行。執行人員收案後先通知許男繳納,通知上並註明如果義務人一時無法完全清繳,也可與分署人員連繫辦理分期繳納。

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說,許男收到分署通知後,不繳納也不提出說明,執行人員只好續行調查他的財產執行。由於許男設籍在麥寮鄉,麥寮鄉每年會發給鄉民每人6000元的「台塑六輕敦親睦鄰款」,執行人員隨即扣押該筆款項,但仍不足清償所欠繳的罰鍰。

執行人員又查得許男在麥寮鄉有2筆與他人共有的土地,於是發函地政事務所,查封其中1筆鄰近台塑六輕廠區的土地。許男在土地遭查封後,從1年多前的對罰鍰不予理會,轉變為認知到有繳納罰鍰的義務,立即請親友與嘉義分署聯繫,並繳清其餘罰鍰。(編輯:謝雅竹)1120810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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