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郝雪卿台中15日電)台中市警方今天表示,日前據報男子倒路中間,到場發現男子全身酒氣,酒測值達0.7,除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而且是10年內再犯酒駕,依法開罰最高9萬元。
台中市警察局第四分局表示,警方日前獲報在南屯區向學路與惠文路口,有民眾倒在路中間,擔心被路過車輛不小心撞擊,員警隨即到場了解。
警方表示,到場發現劉姓男子(22歲)渾身酒氣眼神呆滯,搖搖晃晃連將倒地機車扶起來的力氣都沒有,好不容易站起身面對員警詢問,居然直接踉蹌倒頭栽,讓員警也嚇出一身冷汗,連忙上前將劉男攙扶到路旁,經實施酒測,酒測值高達0.7毫克,全案依公共危險罪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
警方追查發現,年僅22歲的劉姓男子在民國110年即有酒駕紀錄可稽,卻未記取教訓,這次從夜店通宵飲酒幾乎已達泥醉程度,仍執意騎車返家,在不勝酒力的狀況下,直接慘摔在道路中間,所幸因清晨時段鮮少人車,沒有發生意外。
警方指出,由於劉男酒後駕車除觸犯公共危險罪外,而且是10年內再犯酒駕行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開罰新台幣9萬元。(編輯:黃世雅)1120815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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