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用豬肉冒充羊肉3人遭逮 攤商1人羈押禁見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高華謙新北24日電)大台北果菜市場某攤商遭檢舉涉以豬肉冒充羊肉出售。檢警昨天拘提經營攤商的楊姓兄妹,以及處理並販售肉品的某上游公司陳姓股東等3名被告;檢方複訊後聲押禁見楊女獲准。

「周刊王CTWANT」報導,位於新北市蘆洲區的大台北果菜市場某攤商遭爆販售由美豬的嘴邊肉製成的假羊肉。攤商業者喊冤,認為也是受害者;周刊記者追查發現,攤商供貨上游是公司設於板橋區的某企業社,工廠在五股區凌雲路。

檢警調查發現,楊姓兄妹在新北市蘆洲區大台北果菜市場共同經營攤販,販售肉品與海鮮。某上游公司陳姓股東則負責處理楊姓兄妹的肉品業務。

檢警查出,自民國109年起,陳男涉依楊姓兄妹訂購需求,販賣混合豬肉的羊肉、或不含羊肉的豬肉片給楊姓兄妹後,楊姓兄妹再冒充成羊肉賣給消費者。

新北地檢署昨天與今天指揮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蘆洲分局與花蓮縣警方,並會同新北市政府衛生局等單位,搜索五股區某公司廠區、陳男住處、楊姓兄妹住處、攤商倉庫與花蓮、三重的上游公司等6處地點,查獲手機、電腦、帳冊、進貨出貨單、客戶資料表等資料,並拘提3名被告及通知3名證人到案說明。

檢察官訊問完畢後,認3名被告涉犯刑法意圖欺騙他人就商品品質為虛偽表示罪、詐欺取財罪,以及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販賣攙偽或假冒食品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楊女有勾串共犯或證人、湮滅證據之虞,向新北地院聲請羈押禁見;新北地院晚間裁定羈押禁見。

至於楊男及陳男尚無羈押必要,由檢察官分別諭知以新台幣20萬元及10萬元交保。(編輯:陳彥鈞)1120825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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