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謝幸恩台北29日電)調查局曹姓調查官向家人推廣投資imB平台並收取佣金,北檢認為無涉犯罪予以簽結。調查局則表示,曹姓調查官是否違反公務員服務法不得經營商業、兼職等規定,已由督察處查處。
台北地檢署今天宣布偵查終結imB吸金案,認定主嫌曾國緯等人吸金90億餘元,起訴曾國緯父子等30人及法人台灣金隆公司。
北檢新聞稿指出,檢察官接獲告發指出,有調查局官員參與imB平台投資,並以職務身分要求優先領回本金及收取利息,以換取調查局不立案偵辦,涉嫌瀆職。
北檢調查,曹姓調查官投資imB平台1200萬餘元,並無施壓平台人員,曹男今年4月24日收受最後一筆8萬餘元利息時,當時尚未獲悉imB平台發生問題,並無以職務身分要求支付本金或利息,換取調查局不立案等情事。
檢察官認為,曹男曾向父親、妻子等親友推廣投資imB平台,並從中分得1%佣金約新台幣2萬餘元,但無法構成銀行法向多數人或不特定人招攬投資的要件,因此遭控刑事瀆職部分予以簽結。
北檢認為,曹男身為公務員,卻兼職收取業務佣金,仍有違反公務員服務法、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等情事,應由權責機關處理。
法務部調查局則發布新聞稿指出,尊重檢察官偵查結果,至於曹男推廣親友共同投資imB平台,與業務人員協議退佣並從中獲利,涉違反公務員服務法不得經營商業、兼職等規定,將責由督察處進行後續查處。
調查局強調,調查人員應謹慎理財,不得從事投機商業行為,更不容許藉由職務營私牟利,必須恪遵調查人員守則及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若涉違失情事,一定從嚴究辦,決不寬貸。(編輯:蕭博文)1120829
新聞來源:中央社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