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首件國民法官案 男子砍死小舅判刑15年8月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葉臻桃園1日電)桃園首件國民法官案今天宣判,錢姓男子手捆切肉刀將小舅砍死,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8月。參審的國民法官說,體會到「人生有多難,量刑就有多難」,以及判決影響人一生的重要性。

無業的27歲錢男與劉姓小舅同住,2人去年12月間因電燈沒關發生爭執,錢男將23公分長的切肉刀以膠帶纏繞、固定在手上後砍死小舅。

桃園地方法院職業法官與國民法官組合議庭審理,合議庭認為錢男符合自首要件,減刑後依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8月,可上訴。

合議庭認為,依照錢男的知識水平,應可理解以23公分長切肉刀砍殺小舅後會造成的結果,卻仍往要害砍,力道之大甚至造成刀尖斷裂,造成小舅身上有20多處刀傷,手段凶殘。

合議庭認為,錢男雖然有請媽媽叫救護車,但本身並沒有對小舅採取急救作為,且犯案過程還是在錢男外公及親人面前實施,對家屬造成難以抹滅的創傷。

合議庭認為,錢男除了審理最後對小舅的兩個女兒口頭道歉外,並沒有做其他彌補行為,且最後也沒有獲得家屬原諒,但也審酌錢男遭受小舅言語暴力,以及長期無業造成的自我為中心思考等,最終做出判決。

桃園地院在判決後舉辦記者會,職業法官分享心得時表示,國民法官對案件的審視很縝密,而且能夠以證據為基礎提出論述,表現沉穩專業,也因為國民法官來自不同背景,能提出不同看法,突破有時候法官太過於法院的思考模式。

參審的國民法官說,體會到「人生有多難,量刑就有多難」,以及判決影響別人一生的重要性,審理過程中也知道法官其實不會帶風向,審判也不是一言堂。

也有國民法官說,以前都只看到判刑的結果,但現在知道在過程中檢辯付出的心力,審判過程中也必須要不斷切換不同角度去思考,就算是血腥的傷勢照片也會選擇觀看,這樣才能了解證據和案件的全貌。(編輯:張銘坤)1120901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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