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採購弊案 業者進口陸製吸震片改標判5年半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洪學廣高雄6日電)國防部軍備局採購吸震片弊案,橋檢查出供應商謊稱原料來自歐洲,實際上卻是自中國進口竄改資料,軍方發現後移送檢調。橋頭地院一審判楊姓業者5年6個月,科罰金50萬,可上訴。

橋頭地方法院審理時,典客企業楊姓負責人坦承雖有謊稱吸震片原料是歐洲進口,但吸震片原料都是自中國進口後,經過自己的公司加工、加溫、加壓、裁剪、成型等後製產出,但不被法官採信。

法官審酌用於國軍戰鬥背心的吸震片品質攸關身體、生命安全,但楊男卻交付不符規格的PU材質吸震片,甚至竄改SGS公司試驗報告,惡行重大,據此依違反政府採購法、詐欺罪、偽造文書等罪判處楊男5年6個月徒刑,科罰金新台幣50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第205廠民國106年至107年辦理吸震片、戰鬥背心等採購案,但身兼典客、攻衛、伊頓公司等供應商負責人的楊男明知採購案明定不可使用中國進口原料,卻向有意投標國防部標案的多家廠商,謊稱能提供歐洲進口的聚乙烯發泡材料(PE)吸震片,實際上卻是用來自中國的次級原物料,還竄改SGS公司試驗報告。

全案直到軍備局執行購案督導時,主動發現廠商刻意欺瞞、提供不實材質品質保證書,不符契約規範,矇騙驗收。軍備局依規定解除契約、沒收履保金,並交由檢調偵辦搜索,全案因此曝光。(編輯:黃世雅)1120906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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