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李卉婷屏東縣25日電)明揚工廠爆炸意外,屏東縣政府認定,廠方公共危險物品超過管制數量、未完整提供化學品種類等、未指派專人協助救災,合計重罰新台幣240萬元,並追究公共危險與過失致死刑責。(編輯:郭諭儒)1120925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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